一、指导思想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辅助执法人员1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违法乱纪行为。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22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2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22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2日后出生)。
4、退役军人优先。
四、待遇
月工资1670元/月(含有个人保险),500元/月的绩效考核奖,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社保。
五、工作程序
招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2022年8月17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23日
3、报名地点: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和瑞庭1号楼二楼)
4、报名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2寸彩色照片4张。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5、报名结束后,由招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证。面试证发放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6、报名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如因电话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八、体检
按照招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组织并列人员第二次面试,并以第二次面试高分进入体检。
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从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
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招用资格:
1、损害国家及群众利益,造成极坏影响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有违反计生政策的。
4、有失信行为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
十、招用及管理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对象。
招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有不适宜招用条件的,不予签订合同,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合同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组织领导
为使此次招用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用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 杰(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贤甫(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季(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华(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 鑫(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周 钢(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胡云川(法规股股长)
陈海燕(综合管理股股长)
杨 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 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亚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李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强、陈海燕同志负责招考具体事宜。
十二、纪律监督
招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招用资格。
十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3536862(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3526469(纳雍县纪委监委纠风室)
3523356(纳雍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组)
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208/t20220817_76112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