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及市(特区、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根据《招录公告》规定,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详见《六盘水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和选调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三批)》(附件1)。
三、有关事宜
(一)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招录公告》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无故提出放弃考察的人员,市委组织部将视其情况,根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记入诚信档案。
(三)各招录单位原则上于2022年8月18日前完成考察工作,有特殊情况的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考察时间。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请进入考察的考生考察期间不要远行,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各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配合招录单位开展考察工作。
(四)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报考者在考察等环节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以及其他妨碍相关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实施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五)六盘水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的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进行的时间都将在凉都先锋党建云网站(http://www.lpszzb.gov.cn)及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gzlps.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附件:1.六盘水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和选调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第三批)(点击下载)
2.六盘水市2022年公开招录公务员和选调生招录单位联系方式(点击下载)
六盘水市公务员局
2022年8月15日
(信息来源:https://www.lpszzb.gov.cn/detail?id=1008675737806965153&bread=%E4%BB%8A%E6%97%A5%E5%8A%A8%E6%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