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考察对象
根据《招聘简章》的规定,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详见附件。
三、考察内容和标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省、州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
2.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
(二)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三)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四)请考生密切关注在贵定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uiding.gov.cn/)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0584-5233021
附件:体检合格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第三批).pdf(点击查看)
贵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
2022年9月1日
(信息来源:http://www.guiding.gov.cn/xwdt/tzgg/202209/t20220901_763136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