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38名,详情请见兴仁市公安局招聘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开拓精神和奉献精神;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具有黔西南州户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35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3.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1.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无合同原件的,提供电子合同,电子合同需签“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3.以上都无法提供的,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证明);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高校毕业生;④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⑤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指的是毕业年度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指的是办理时间不是失业时间)。
5.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6.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7.在同等条件下,公安英烈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职工、辅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新闻采编、警犬训导、计算机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可优先聘用。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予以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执行的;
4.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及在公安机关辞职人员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家庭成员、近亲属是指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三、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政治审查、体检等程序组织实施,未按照以上程序进行或测试、面试、审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和紧缺人才,适当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报名地点:兴仁市公安局一号楼政工室(803)或各招聘部门
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前往进行登记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资格审查材料:
1.兴仁市公安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户口页及主页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
印件各2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4.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5.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7.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携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8、兴仁市公安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3)
9、兴仁市公安局招聘临聘人员申请书(附件4),需本人签字按手印;
10、就业创业证(2-7页复印件)(先登记失业、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核通过后次月15日前带上聘用合同及就业创业证,到办证的地方打印就业信息并复印4-5页交就业局);
10、建设银行卡和社保卡复印件(办理社保卡的银行不限,办理后需激活金融功能,办理社保卡咨询电话:2219675)。
(二)体能测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计算机操作+书写表达。
(四)政治审查
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审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7种情形。
(五)体检
1.政治审查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到兴仁市人民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检(仅限一次复检),并提供复检结果报告。
(六)签订合同按照招聘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法与兴仁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七)岗前培训兴仁市公安局将适时组织新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集中培训5天,通过日常表现考核、理论考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试用管理。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岗前培训合格后,按照招聘计划进行分配,由用人部门负责具体岗位知识培训或者以岗带训,并签订管理责任状、保密承诺书等。
四、薪酬待遇
根据兴仁市财政局、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发放。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生在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换号等联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生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五)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求,前来报名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途径或停留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报名时需通过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为阴性证明。
本公告由兴仁市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985347788,15186560290
兴仁市公安局招聘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职位表
兴仁市公安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兴仁市公安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兴仁市公安局招聘临聘人员申请书
兴仁市公安局
2022年9月5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NAamEad6QDhhhNQ0t-Rh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