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执勤岗位:灭火救援岗4名,消防车驾驶员1名
(二)非执勤岗位:2名
具体工作职责:
1.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负责协助所属消防救援站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和消防车辆驾驶工作,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准现役化管理,遵守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制度规定。
2.非执勤岗位:招聘的2名非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派至辖区乡镇任乡镇消防专员,负责指导督促黄果树旅游区乡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宣传、培训、消防设施建设、相关制度制定以及黄果树旅游区消防救援大队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执勤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个人信用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及以上学历。
3.灭火救援岗位年龄要求18至26周岁;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年龄要求23至28周岁。
4.身高162cm及以上,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重大伤病史,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
5.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社会不良和违法犯罪记录(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违纪证明)。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要求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B2及以上,驾龄3年及以上,近两年一直从事驾驶工作,且无不良嗜好和驾驶习惯,车辆维修技术专业或具有大型货车维修经验者在考核成绩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6.退伍军人、体育专业毕业生在考核成绩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二)非执勤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2.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思想品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衷于社会消防公共服务事业,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纪律观念较强;
3.政审、体检(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合格;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6.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及信息稿件撰写能力;
7.熟练掌握Office,WPS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计算机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
8.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曾在基层乡镇工作或在消防队从事文员者优先考虑。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5.经核实有违法乱纪、吸毒史、参加邪教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提交材料
1.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招聘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26日17时00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两种方式(因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安顺市外人员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行下载并填写《黄果树旅游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1),纸质表格报送至黄果树旅游区消防救援大队,地点:安顺市黄果树旅游区五里坝博园路,联系人:雷朋15186695208(执勤岗位联系人)、王雪18083398215(非执勤岗位联系人);网上报名的将报名所需的相关资料扫描一并发送至邮箱,执勤岗位发送至邮箱1402593605@qq.com,非执勤岗位发送至邮箱2025123310@qq.com。需咨询可加群(详见附件3),因特殊事由导致招录工作延期的将第一时间在群内通知,由于二维码时效为7天,没有及时加群的,在报名期限内可随时电话联系电话18083398215,由管理员负责邀请进群。
3.报名提交材料:于2022年9月26日下午17时前向黄果树旅游区消防救援大队提交以下材料(材料用牛皮纸文件袋封装):
一是提交《黄果树旅游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1);
二是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
三是近期免冠2寸红底照片4张;
四是个人简历,符合优先条件的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五是个人近期体检报告(三级甲等以上医院,2022年9月6日后出具的实名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附件2);
六是报名者本人在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违法违纪、从事邪教组织行为证明原件,证明需盖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2022年9月28日17时前完成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并通知初审通过者参加下一环节测试。
(三)岗位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受疫情防控影响,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黄果树旅游区消防救援大队(有变动另行通知);
测试内容:
1.执勤岗位:体能测试、技能测试
2.非执勤岗位:公共基础知识
要 求:按照安顺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测试当日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行程码、健康码(非绿色码不得参考)、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试当日携带个人身份证,考试用具,禁止携带任何通信工具,智能穿戴设备进入考场。
(四)面试
参加岗位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如岗位测试通过结果人数超过招录人数5倍,按岗位测试的综合成绩,执勤岗位择前10名参加面试,非执勤岗位择前5名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黄果树旅游区消防救援大队;
要 求:按照安顺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面试当日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行程码、健康码(非绿色码不得参考)、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聘用
考核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执勤岗位录取成绩前5名,非执勤岗录取成绩前2名,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与拟被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合同签订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转正,合同每年一签。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间,无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凡是违反规章制度的,一律予以辞退。试用期满后,每月轮休8天,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
四、薪酬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住房公积金)约4500元(具体工资档次按级别评定发放),每月按照安顺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评定档次工资逐月发放,转正后实行考评制。
黄果树旅游区消防救援大队保留上述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五、招聘公示
此次招聘公示方式分为:资格初审情况公示、考核(测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示两次。审核公示时间为:
(一)2022年9月29日至 10月8日(3个工作日)公示报名者资格初审情况。
(二)在笔试、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最终成绩及录取结果。
附件1:黄果树旅游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2: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 (试行).doc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合格。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 颅骨缺损、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明显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五条 存在功能障碍的骨、关节、软组织伤病和畸形,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六条 恶性肿瘤、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第七条 难以治愈且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皮肤病、传染性皮肤病,不合格。
第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包括实验室检查发现阳性结果,不合格。
第九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条 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第十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但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者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十二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十三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肝内胆管结石,有梗阻的胆结石,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
(二)胆囊摘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
第十四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先天性或者获得性缺失一侧肾脏、肾脏移植史、肾盂积水、有梗阻的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五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Ⅱ型糖尿病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二)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
第十六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七条 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十八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十九条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它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除外);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条 癫痫或者其它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以及其它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不能通过军队聘用文职人员心理检测专用软件检测和结构性心理访谈的,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任意一眼矫正视力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夏季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有文身的,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 聘用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身高、体重、视力等标准可适当放宽。
第三十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信息来源:http://www.anshun.gov.cn/ztzl/rdzt/asxfzx/202209/t20220907_764032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