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按照面试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用。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盘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在满足招聘岗位所有要求的同时,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工作认真、踏实,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盘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位需求表》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及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曾被原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及要求的。
四、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将报名资料压缩后以邮件投递的方式发送至邮箱(QQ邮箱:1298249882@qq.com;邮箱格式为姓名+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完整的《盘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位申请表》签字按手印原件扫描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2.身份证、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扫描件各1份;
3.中级会计及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1份。
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面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8:30至10月12日17:00,由盘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根据职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将审核情况通过邮件形式反馈至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说明审查不合格理由。因报名信息填写遗漏、不完善或资料遗漏导致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可在报名期间(2022年10月12日17:00前)再次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将资格审查合格情况在“盘州市水投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
本次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比例方可开展,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将延长线上网络报名时间3天;若顺延3天报名时间后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仍未达到1:2的比例将取消本次招聘工作。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及《职位需求表》要求进行应聘报名。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简章》及《职位需求表》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作开除处理。
五、面试
本次招聘方法为现场面试评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参与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将由工作小组以电话的形式进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加权平均确定,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取得分最高者,若出现成绩并列的,由工作小组按招聘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加试确定。面试成绩将在“盘州市水投公司”公众号进行发布。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通过面试的人员即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政审
通过面试、体检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政治审查、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的审查工作。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认为拟聘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盘州市水投公司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同意后聘用。
九、入职手续办理
确定为聘用人员的需向盘州市水投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入职手续。
(一)户口本的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4份(正反面)。
(三)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仅供资格复审)、复印件各1份。
(四)蓝底1寸照4张。
(五)健康证原件1份。
(六)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材料原件1份(加盖原工作单位印章)。
(七)工作简历1份。
(八)中级会计及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仅供资格复审)、复印件1份。
十、薪酬福利待遇
执行《盘州市亮庄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福利方案》。
十一、纪律监督
(一)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盘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工作组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反馈。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咨询电话:0858-3636318;监督电话:0858-3601535。
十二、相关事项
(一)由于疫情原因,参与面试的应聘者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检测报告方能参与面试,并严格遵守《盘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关注“盘州市水投公司”公众号以及确保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其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受到过刑事处罚、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予递补。
附件:1.盘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位需求表.xlsx
盘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位需求表 | |||||||
序号 | 需求岗位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需求数量 | 履历及相关要求 | 提供待遇 | 备注 |
1 | 盘州市亮庄酒店管理公司财务部工作员岗位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会计及金融相关专业 | 1 |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持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 3.具备中级会计及以上任职资格; |
执行盘州市亮庄酒店管理公司薪酬福利方案 |
2.盘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位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3.盘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x
参与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盘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行程码及其它相应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应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三)按防疫要求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五)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面试;有本土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的来(返)盘人员需在盘完成“三天两检”;行程码带星号等风险人员需在盘完成“三天两检”;盘州市外其他低风险地区建议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盘,并在抵盘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7天内未离盘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避免应聘人员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应聘人员在到达面试地点所在地区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
(六)面试当天发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工作人员按要求到相应医院及时就诊,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二、入场检测规定
为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应聘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地点进行检测,应聘人员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提供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消毒后才可参加面试。入场检测时,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一)“双码”(贵州健康码及行程码)均无异常,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面试。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二)体温≥37.3℃的,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观察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工作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面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三、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需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答题时除外),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四、面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应聘人员须符合本文规定的方可参加本次面试,并在面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若面试前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执行。
(信息来源:https://www.panzhou.gov.cn/zwgk_15861/zfxxgkzl/fdzdgknr_5835416/rsxx_5835432/zkxx_5835434/202210/t20221009_766785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