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海河红军战斗遗址公园展示中心位于兴仁市城北街道海河村海河组,即将建成开放。为保障展示中心正常运转,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五官端正,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俱佳。有责任心,适应性强,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后出生);性别不限。
4.需有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8日;
报名地点:兴仁市城北街道办事处二楼党建办公室。
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方可进入报名场所。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证件照片3张,填写《兴仁海河红军战斗遗址公园展示中心讲解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请网上下载并填报)。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兴仁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销本次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演讲方式进行,演讲时长10分钟,满分100分。演讲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演讲通知书。
依据演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同分,曾有讲解员经历者优先,仍然相同者,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人选,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2.若本次报名合格人数超过30人,则另加笔试环节,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应试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5比例确定参加演讲人选,最后一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演讲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前述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工资待遇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3个月。
工资待遇:综合工资4500元(含保险)。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有关招聘条件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此次招聘由中共兴仁市城北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兴仁市城北街道党建办公室 0859-6217500
联系人:李昱均
附件:兴仁市城北街道海河战斗遗址展示中心讲解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xls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gzxr.gov.cn/xwzx/zkzp/202210/t20221017_76756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