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2年11月17日8:40-12:00,14:30-17:20。
(二)地点:毕节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金海湖新区新双大道与文渊大道交汇处儿童医院行政办公区5楼),联系电话:0857-8250153。
(三)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1、《报名表》1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根据岗位需要持相关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未下发的,提供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若尚未正式下达成绩通知单,以成绩打印单和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成绩合格线通知文件为依据);
4、《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1份(详见附件);
5、委托他人进行现场审核的,需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进入面试人员
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时间
2022年11月18日9:00。
四、面试地点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5楼502会议室。(金海湖新区新双大道与文渊大道交汇处儿童医院行政办公区5楼)
五、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现场提问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本人携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参加,确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及领取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二)请考生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超过8:20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档),因疫情防控需要,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入场工作。证件不齐、无效或与本人不符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面试考点前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二)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参加面试,应当主动出示“贵州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贵州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及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场所码绿色且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三)考生出现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不能参加考试的,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生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出院观察期或因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docx(点击下载)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11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s://www.bijie.gov.cn/zwfw/bmlqfw/jycy/jyzx/202211/t20221111_770848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