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生态护林员选聘坚持精准自愿、公正公开、规范管理的原则。
(一)坚持精准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一户至多选聘一人担任生态护林员;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程序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录用;
(三)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生态护林员由乡镇林业站、村民委员会统一管理,不得跨乡镇聘用,原则上在村内进行管护活动。
二、选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够服从组织领导;
(二)中央资金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对象以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下发的《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为准;省级、县级资金生态护林员优先选聘脱贫人口,确因脱贫人口无法履职的,可将选聘范围适当扩大到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三)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年龄为18—60周岁,续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并且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同时所聘护林员要有一定文化水平,能够写巡护日志。
三、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包括公告、申报、审核初选、考察、评定、公示、聘用等7个环节。
四、续聘条件
(一)已被选聘为生态护林员的人员按规定仍符合生态护林员选聘条件的;
(二)认真履行护林职责,符合考核的相关规定。
五、选聘名额
我镇需聘请3名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
六、管护任务范围、周期、劳务关系、管护报酬。
(一)管护任务范围
(1)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的林地、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树种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依法制止,及时上报。
(3)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4)做好管护聘用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5)做好森林防火期巡查,发现火种及时制止
(6)协助森林公安办理行政和刑事案件的查处。
(二)管护周期、劳务关系和管护报酬
管护周期为一年,政府采取购买劳务的关系进行签订协议,管护报酬为:10000元/年·人,具体以签订的管护协议为准。
七、报名方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23日
(二)报名地点:断杉镇林业站
联系电话:0854-6454341
(三)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填写《惠水县断杉镇生态护林员申报表》(三份),报名时需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2张。
八、其他相关事项。
生态护林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次年不得再任生态护林员。
断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211/t20221116_771272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