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组织工作由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12月6日(星期二)至7日(星期三)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递补人员复审时间:
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至9日(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册亨县人力资源市场(册亨县高洛街道十五号地块龙界社区)
三、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含加分)60分及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2的职位,笔试成绩(含加分)达60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资格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60分及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从递补资格复审开始算起,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需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自行查询个人排名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请登录册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6007/)自行打印《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暨加分申请表》或《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员额制医务人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1份。资格复审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限册亨县户籍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须符合报考的任教学段、学科职位要求。(教师职位)
5.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的岗位,需提供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医务人员职位);
6.现场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
7.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复审所需的印证材料。
(二)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不提供加分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实、不齐全的,取消加分资格: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和见义勇为受县级及以上表彰者,须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黔西南州户籍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册亨县户籍(册亨应征入伍)退役士兵须持《户口本》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如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四)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密切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其他事宜
(一)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资格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60分及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从递补资格复审开始算起,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由册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实施,若资格复审前国家、省、州、县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咨询电话:册亨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0859—4210426
疫情防控联系电话:0859-4216312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附件1: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附件2:册亨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员额制医务人员笔试成绩及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022年册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ch.gov.cn/zwgk/tzgg/bmgs/202212/t20221203_773320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