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12月7日。
二、面试对象
具体人员名单详见《丹寨县2022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22年12月10日(星期六),全天进行。面试地点安排在丹寨县县城,具体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12月9日下午14:00-17:30。逾期未到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7办公室。
五、面试方式
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六、面试有关事宜
(一)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领取《面试准考证》。温馨提示:请广大考生来领取《面试准考证》前,预先检查本人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妥善保管好相关证件。
(二)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后,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信息并认真阅读面试须知,按须知要求做好面试准备工作,如准考证上个人信息有误请及时与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
(三)考生进入候考室时向工作人员领取《丹寨县2022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填写好后交候考室工作人员。
(四)此次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丹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dz.gov.cn/),各项信息将在该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
七、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七版)》,并请遵守以下防控要求。
1.不符合国家、省、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
2.面试当天,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使用本人手机扫描场所码,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因核酸检测结果在检测后需一定时间才能显示结果,请各位考生自行把握好检测时间),体温检测(低于37.3℃)正常后,才能进入考点。需实行“3天3检”的人员,须按规定提供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并须主动通过特殊检测通道入场。未佩戴一次性口罩,“贵州健康码”非绿码,无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37.3℃的不得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和候考室后,应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检查证件和面试时除外)。
考生在面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相关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特别提醒:因进入考点前需扫描场所码,在进入考点前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智能手机,进场前交工作人员检查,进入候考室后手机交由工作人员管理,面试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
咨询电话:0855-3695062(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附件1:丹寨县2022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附件:2.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七版).doc
凡报名参加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贵州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组织实施的2022年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七版)》。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相关考试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贵州省各项人事考试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6次核酸检测”的,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考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按规定完成“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措施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有关单位将根据全国疫情最新形势,及时研判确定疫情重点地区范围,并适时调整健康管理措施。考生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查询疫情重点地区名单和健康管理措施。
(十一)除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区外,省外其他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未完成“3天3检”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三)省内有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低风险区考生,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如可跨区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目的地疫情防控部门完成各项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四)省内无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特区)考生在跨区考试时,可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有序通行;抵达目的地后,主动配合完成目的地防疫要求,落实完成相关防疫措施。未落实目的地防疫措施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五)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按规定需执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3天3检”的人员,最后1次核酸检测在考前48小时内的,无需重复检测。
在连续两天举行的我省人事考试中,考生提供第1天考试时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考生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可通过“贵州健康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栏查询;也可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考生入场前提前打开。
(十六)各科目开考前10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七)多科目考试的,上一科目考试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再次接受入场检测。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八)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九)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核验(以免进入考点时扫“场所码”提示异常),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建议考生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市(州),为落实完成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防疫措施和相应的核酸检测次数预留足够时间;考生可关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相关网站,及时查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二、入场检测规定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扫“场所码”提示“绿码正常通行”;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在入场检测处现场扫“场所码”,并将扫码后显示的“绿码正常通行”页面、“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入场检测中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接受考点防疫和医务人员检查。对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防疫和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六版)》(11月3日调整版)停止使用。
五、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州)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市(州)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信息来源:https://www.qdndz.gov.cn/xwzx/tzgg/202212/t20221205_773467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