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人员、日期及地点
(一)体能测评人员为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名单及分组(详情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日期:2022年12月24日(星期六)。
(三)体能测评地点:贵阳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部(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78号)。
二、体能测评要求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
(二)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 8:00-8:40 在贵阳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部(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78号)综合训练馆集合并提交资格复审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是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不合格。
8:40还未到达考点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咨询电话:0851-83837648
附件1: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分组.xls(点击下载)
附件2:体能测评考生须知.docx
1.考生在分组列队区集中时,须按要求主动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上交领队。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如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即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2.考生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和纪律要求,自觉服从指挥,不大声喧哗和议论,不擅自离开本组。如需去卫生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才能离开,返回后要向领队报告归组。
3.有心脏疾病、怀孕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或因腿脚疾病不适宜高强度运动的考生,应慎重选择测评。考生如有心脏病等情况不适合参加测评的,应提前告知领队或裁判,以免发生意外。坚持测评者需提出书面报告,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否则因本人身体原因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报告者视为无此类疾病。
4.考生由领队引导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前,考生应认真熟悉测评项目和合格标准、实施规则、注意事项和要求。
5.测评前,考生要做好身体运动和练习,防止测评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测评时应按照规范的动作要领完成,并注意自身安全。
6.测评结束后签字确认自己的成绩。
贵州筑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yjkrc.com/f/view-8743814614ec46949e5aa2f13850b911-51959b80f9fd400995f38e7d391d18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