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
兴义市202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何佳、张德宇体检名单(第二批)(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1、体检时间:2023年1月6日
2、体检报到地点:兴义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四、体检要求
1.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须于2023年1月6日上午8:00前到兴义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兴义市延安路58号)报到,体检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规格为一寸证件照一张)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所持证件不全的,不能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体检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2.参加体检人员须将通讯工具交本组领队工作人员收取后交由现场纪律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3.参加体检人员每人准备300元(现金)体检费交本组领队,领队统一收取后上缴到体检医院(如有需特检项目的请体检人员自备特检项目检查费用)。
4.体检当日上午须空腹。体检前一天不得饮酒,不得吃影响体检结果的食物、药品,22点以后不得进食。
5.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参加体检人员自体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体检过程中,体检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有非体检人员随行。体检表由领队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人员一律不得询问体检情况及翻阅体检相关表册。
6.工作人员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一律回避。
7.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8.如联系电话与报名时不一致的请及时与兴义市教育局人事股更改。
9.为确保体检人员能顺利参加体检,请体检人员按照当前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体检期间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体检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0.请体检人员务必注意:如未按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能如期参加体检的后果,由体检人员自行负责。
11.体检结果公示:兴义市教育局网站 (http://www.gzxy.gov.cn/zwgk/17/zfgzbm/110/112/)。
咨询电话: 0859—3228724(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9—3223676(兴义市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859—3233055(兴义市纪委监委)
附件:兴义市202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
附件:兴义市202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xlsx(点击下载)
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3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1342/202301/t20230103_77789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