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基本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国有企业(公司)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涉嫌违纪违法审计正在接受审查、审计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其他不符合相关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条件 |
备注 |
专业技术人员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锅炉水处理)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大学本科 及以上学历 |
理科类、工科类 |
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相关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
二、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不享受其他待遇。
(二)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部分费用,个人应缴部分自行承担,享受编制内职工同等休假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无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500元/月,助理工程师职称4000元/月,工程师职称4500元/月,高级工程师职称5500元/月。
2、绩效工资:未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格证的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持1项员级检验检测资格证人员3000元/月,持2项及以上员级检验检测资格证人员3500元/月;持1项师级检验检测资格证人员4000元/月;持2项及以上师级检验检测资格证人员5000元/月。以上员级和师级待遇不累计相加,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
(三)年度考核合格者,根据政策情况和单位工作需要,需签订下年度聘用合同的,基本工资增加1%。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招聘程序为:公布招聘简章→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专业知识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合格→政治审查合格→2个月试用期→试用考察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签订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2月10日17:00。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贵州省六盘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桥新区)红桥中路56号,联系电话:15519529195,办公电话(传真):0858-6239055,邮编:553000,电子邮箱:1848396517@qq.com。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及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填报《六盘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登记表》,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或将上述相关资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报名结束后请保持电话畅通,我单位将在报名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符合招聘条件者进入笔试。
(五)笔试及面试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的3:1符合开考条件,符合报名条件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于2023年2月24日上午9:30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锅炉安全技术规程》《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考核规则》《蒸汽和热水锅炉化学清洗规则》《锅炉水(介)质处理导则》《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清洗导则》《工业锅炉水质》(GB/T 1576-2018)等方面。
4.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机构至少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附件:《六盘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登记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