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黔西南事业单位备考及考试消息群:107878155
为做普安县参加贵州省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活动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县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贵州省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活动人才需求发布》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决定通过贵州省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活动引进人才14名。为确保引才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工作有序进行,决定成立普安县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安县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引进工作在普安县引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二、赴知名高校引才原则及程序
普安县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贵州省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活动人才需求发布》(https://rc.guizhou.gov.cn/home/frontarticle/info.html?articleId=1032&position=)发布岗位需求、简历投递、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的程序进行。
三、赴知名高校引才职位
普安县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职位详见附件1《贵州省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岗位信息表(普安县事业单位)》,其中截止2022年12月15日前02、04、05、08、09、10、11、12职位无人报名或报名人员不符合职位需求条件,取消引才计划。
四、引才对象及条件
(一)引才对象
截至2022年12月15日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点击页面“贵州省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活动”,将简历投递至各用人单位提供的邮箱,且为2022年和2023年毕业的知名高校毕业生。经初步审核符合公布职位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2《普安县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以下简称《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二)引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在贵州省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符合用人单位岗位专业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3.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不违反相关聘用规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备引才需求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止2022年12月15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资格复审及测试
(一)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普安县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次引才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测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得进入到引才下一环节。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2月15日9:00-11:00
资格复审地点:普安县人社局四楼大会议室
联系电话:0859—7237576
2.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2张、《普安县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报名资格复审表》(附件3)1份。
(二)测试准考证发放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测试准考证。
(三)测试
测试对象:测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测试对象凭测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测试。本次引才,采取线下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工作由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测试分值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进行计数。测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测试时间:2023年2月15日15:00至结束
测试地点:普安县人社局四楼小会议室
测试形式:现场评审
主要采取面谈交流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等)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查、评比,考察其综合素质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等情况。测试时请提供本人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等)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评审。
六、体检
体检时间:2023年2月16日8:30分至结束
体检报道地点: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交流中心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引进数1:1的比例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依次递补。测试成绩末位并列的,由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组织测试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党管人才”和“凡进必审”的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考察合格,列入拟聘对象名单。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经投递简历、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才聘用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待毕业后取得符合聘用岗位需求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提取个人档案审核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必须于2023年7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为本科学历者,试用期为一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不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必须在引进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县外。
九、纪律监督
引才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杜绝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拟聘用资格。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无论进入到引才工作的哪项程序,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测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本《方案》由普安县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普安县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纪律监督电话:0859-7235620(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附件:1.贵州省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岗位信息表(普安县事业单位)(点击下载)
2.普安县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3.普安县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报名资格复审表(点击下载)
普安县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
(信息来源:https://www.puan.gov.cn/zwgk/rsxx/rykljzp/202302/t20230204_780955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