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早上8:00
三、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宜
1.体检对象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3.参加体检的考生,以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名单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体检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4.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二天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超过时限申请复检的不予受理。
5.体检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6.体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安龙县2022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信息均在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另请参加体检考生电话保持畅通。因考生未阅读本公告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9—5220102(安龙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859—5550515(安龙县纪委信访室)
附件:安龙县2022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环节递补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安龙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al.gov.cn/xwzx/tzgg/202302/t20230224_78297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