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公示
总成绩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9日)。在此期间考生若对本人总成绩有异议,可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总成绩名单(见附件1)。
二、体验相关事宜
(一)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按照《2023年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请进入体检环节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 )上午8:00在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547号)集合,请提前15分钟到达。体检当天各位考生必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三)相关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签到。请提前安排好行程,准时到达集合点参加体检。
2.检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体检前三天请清淡饮食,限烟限酒,体检前一天晚8时后禁食,体检当日清晨禁食禁水。
4.体检当天请勿佩戴胸饰,勿穿连衣裙、裤袜及紧袖内衣,以免假影和检查不便。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处于孕期的考生体检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备妊娠情况。体检表中所列项目要逐一进行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6.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照标准收取,由考生自理,当日交体检医院。
7.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话机构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未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进入下一
招聘环节资格。出现招聘岗位体检人员缺额、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本次招聘公告,进行递补。
9.体检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体检过程及结果,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联系电话:0851-86812289
附件:1.2023年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公示名单.xlsx(点击下载)
2.2023年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2023年3月7日
(信息来源:http://lshwzcb.guizhou.gov.cn/xwzx/tzgg/202303/t20230307_783887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