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拟招聘纳雍县人民政府利园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协理员10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二)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利园街道办事处户籍或利园街道常住人口,年龄在18周岁(2005年3月17日以前出生)及以上至50周岁(1973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就业困难人员。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3年及以上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除外。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不受理网上报名或电话报名。
(三)报名地点:利园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四)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1份(现场填报)。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1份。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
4.《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资格审查:纳雍县人民政府利园街道办事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凡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应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面试
1.此次招聘采用面试进行考核。面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面试人数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顺延递补下一位考生。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和公示
1.考察:体检结束后,对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
2.公示: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招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签订协议及上岗
公示期满后,上报拟聘用名单、体检表、公示结果到纳雍县就业服务中心,并通知聘用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纳雍县人民政府利园街道办事处统一签订聘用协议。聘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承担人力资源、就业服务等工作。
九、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岗位服务年限严格按照《纳雍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纳人社〔2022〕269号)和相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的聘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利园街道办事处考核合格后,结合本人意愿,续签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签订协议累计年限不超过3年(含3年)。
(二)正式签订聘用协议后,各项补贴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标准发放,并缴纳社会保险。
十、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监督电话:0857-3110703
利园街道党政办公室:0857-3110703
附件:纳雍县利园街道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303/t20230317_78566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