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分值为15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排名将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23年4月13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相应的引才单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如因特殊原因无法现场领取的可联系引才单位采取其他方式领取)。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参加笔试的考生请认真阅读《笔试须知》,若因未仔细阅读《笔试须知》产生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其他不需进行笔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待笔试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上午0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址:
1.中共盘州市委党校:中共盘州市委党校教务科,联系电话:15348546138、15808584150;
2.盘州市第一中学:盘州市第一中学科技楼五楼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58-3222693;
3.盘州市第二中学:盘州市第二中学(红果新校区)行政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18984417871;
4.盘州市第九中学:盘州市第九中学1号综合楼5楼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13595829253、15885934618。
附件:1.盘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单位笔试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2.笔试须知.doc
一、考试前45分钟,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有效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社保卡),对号入座,并将《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试卷指定的位置用黑色或蓝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生一律用2B铅笔、黑色或蓝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试卷指定答题区域作答,未在规定答题区域作答的均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其他答题材料。
九、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2023年3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s://www.panzhou.gov.cn/zwgk_15861/zfxxgkzl/fdzdgknr_5835416/rsxx_5835432/zkxx_5835434/202303/t20230328_78787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