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实验学校创建于1939年秋, 是一所由幼儿园、小学和初中三部分组成的省级大型学校。1982年被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重点学校。荣获了“全国首批特色学校”“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等50余项国家级奖。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引进优质师资,满足学校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招聘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学习刻苦努力,专业课程成绩优良;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能用流利的普通话进行沟通、交流。
2.2023年应届或近五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未就业公费师范生。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3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4.普通话等级要求为:语文学科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学科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热心教育事业,乐于从教,具有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新的教育理念及教学方法,自愿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1人;小学数学1人。
三、报名方式
1.招聘公告发布至2023年5月11日,将相关资料及招聘报名表(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后发送至招聘邮箱assyxxbgs@sina.com(打包发送命名为“姓名+专业+毕业院校+电话”)。
(招聘报名表,长按或扫描二维码识别)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有(电子扫描件):
(1)《安顺市实验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报名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相应学科类别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在2022年及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2022年及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网页截图。对持有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提交认证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认证登记成功网页截图。
(5)普通话等级证
(6)大学各学科考试的考试成绩(含绩点)
(7)三方协议
3.资格审查及名单公布
(1)资格审查方式为线上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
(3)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安顺市教育局官网、学校公众号和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现场进行试教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和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育理念、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试教内容从人教版四年级下册教材中抽取,应聘考生根据试教课题进行有生课堂教学。面试采取问答的形式。
1.试教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10开始。
2.试教地点:安顺市实验学校明德楼。
3.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4.招聘工作组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并签订我校与毕业院校、选聘本人三方就业协议。
5.考生参加试教要求
(1)应聘考生于2023年5月15日上午9:00到安顺市实验学校逸夫楼二楼会议室抽签及课题,确定试教顺序;
(2)应聘考生按照试教顺序,提前20分钟到候考室,作好试教准备,试教开始前,3次点名未到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应聘考生根据工作人员要求依次进入教室参加试教,试教时间40分钟;
(4)应聘考生须使用普通话教学。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生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由其所读高校院系党委出具考察意见;考生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证明材料由考生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出具审查意见。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聘用资格,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作废,空缺岗位不予递补: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4.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纪律和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七、聘用手续办理
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到我校报到时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学校报上级相关行政部门审核,通过体检、政审及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
八、其他
1.未尽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3.相关待遇:
一经录用,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各项待遇。
4.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481号
邮编:561000
联系电话:0851-33336830(学校办公室)
招聘邮箱:assyxxbgs@sina.com
联系人:陈老师
安顺市实验学校
2023年4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jyj.anshun.gov.cn/gzdt/tzgg/202304/t20230417_790948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