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按照面试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用。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盘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在满足招聘岗位所有要求的同时,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工作认真、踏实,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盘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位需求表》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及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曾被原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及要求的。
四、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8:30至4月23日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将报名资料压缩后以邮件投递的方式发送至邮箱(QQ邮箱:1298249882@qq.com;邮箱格式为姓名+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完整的《盘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位申请表》签字按手印原件扫描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2.身份证、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扫描件各1份。
3.初级会计及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1份。
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面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的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8:30至4月23日17:00,由盘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根据职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将审核情况通过邮件形式反馈至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说明审查不合格理由。因报名信息填写遗漏、不完善或资料遗漏导致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可在报名期间(2023年4月20日17:00前)再次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将资格审查合格情况在“盘州市水投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
本次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比例方可开展,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将延长线上网络报名时间3天;若顺延3天报名时间后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仍未达到1:2的比例将取消本次招聘工作。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及《职位需求表》要求进行应聘报名。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简章》及《职位需求表》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作开除处理。
五、面试
本次招聘方法为现场面试评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参与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将由工作小组以电话的形式进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加权平均确定,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取得分最高者,若出现成绩并列的,由工作小组按招聘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加试确定。面试成绩将在“盘州市水投公司”公众号进行发布。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通过面试的人员即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政审
通过面试、体检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政治审查、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的审查工作。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认为拟聘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盘州市水投公司党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同意后聘用。
九、入职手续办理
确定为聘用人员的需向盘州市水投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入职手续。
(一)蓝底1寸照4张。
(二)健康证原件1份。
(三)体检报告原件1份。
(四)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材料原件1份(加盖原工作单位印章)。
(五)工作简历1份。
(六)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仅供资格复审)。
(七)初级会计及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仅供资格复审)。
十、薪酬福利待遇
执行《盘州市亮庄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福利方案》。
十一、纪律监督
(一)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盘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工作组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反馈。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咨询电话:0858-3636318;监督电话:0858-3636051。
十二、相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关注“盘州市水投公司”公众号以及确保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其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不予递补。
附件:1.盘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位需求表.xlsx(点击下载)
2.盘州市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职位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www.panzhou.gov.cn/jjpz/tzgg/202304/t20230419_79141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