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详见《2023年贞丰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面试有关事宜
(一)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面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产生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面试人员须知》,因本人未阅读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面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
5月13日上午7:5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面试准考证》开始进入候考室待考;8:2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8:20开始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9:00面试正式开始,面试人员由联络员引领前往考场参加面试。
(三)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面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等进行测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计分方式
对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计算出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进行公示。
三、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面试的考生,疫情防控按照《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2月20日修改版)》(附件2)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2023年贞丰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面试须知》(附件3),严格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到达候考室待考,考生经工作人员审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面试准考证》后进入指定候考室。不按照要求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不得携带液体饮料及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候考室。
3.考生进入候考室进行检测前,立即关闭通讯工具,并将通讯工具和其它严禁携带物品一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结束后归还。如不按规定上交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候考室后,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
4.考生依次进入考场面试时,只能向考官报告抽签号,不得报告本人姓名以及其他有关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
5.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在联络员的引领下到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待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后,按联络员的引导离开考点。
6.请考生注意了解考点的交通路况,做好准备,合理安排出行时间,确保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7.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随时调整,若因疫情防控要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由贞丰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6617160(贞丰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22年贞丰县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面试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附件2: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2月20日修改版)(点击下载)
附件3:2023年贞丰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面试须知.doc
一、考生在面试当天早上7:5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面试准考证》开始进入候考室,8:2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二、考生进入候考室进行检测前,立即关闭通讯工具,并将通讯工具和其它严禁携带物品一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结束后归还。如不按规定上交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候考室后,候考室工作人员8:20开始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并在《面试人员顺序表》上签名确认。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抽签号,凭抽签号进入考场参加面试;9:00面试正式开始。
三、在候考室候考期间,考生要耐心等待,不得离开候考室。需要上卫生间的,经报告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后,由1名同性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期间不得与他人接触。
四、当前一位考生面试时,后一位考生要作好准备。进入考场后,考生只能向考官报告自己的抽签号,不得将姓名等个人信息报告考官,否则视为作弊。
五、面试中,考生应认真理解和回答问题,注意掌握回答问题的节奏和时间,回答完最后一道题后请说“答题完毕”。
六、考生面试结束后,在联络员的引导下到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待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后,按联络员的引导离开考点。
七、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贵州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处理。
八、疫情防控按照《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2月20日修改版)》(附件2)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贞丰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202305/t20230508_79599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