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3天(2023年5月10日-12日)。
二、举报电话:0855-6221835(县纪委监委);
0855-6223326(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1:黎平县2021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生量化评分标准表.xls
黎平县2021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生量化评分标准表 | ||||
序号 | 项目 | 加分内容 | 加分分值 | 备注 |
1 | 奖励 | 记“三等功” | 10分/次 | |
2 | 获得嘉奖 | 1分/次 | 同一事项获得嘉奖和优秀士兵的只按嘉奖计算 | |
3 | 获得优秀士兵 | 0.5分/次 | ||
4 | 获得单项表彰 | 0.5分/次 | ||
5 | 参加行动 | 参加重大行动 | 0.5分/次 | |
6 | 服役地区 | 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 | 2分/次 |
附件2:黎平县2021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生量化评分情况表.xls(点击下载)
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www.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305/t20230510_79639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