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相关事宜
1.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在体检当日上午7:30到荔波县政务服务中心(荔波县玉屏街道恩铭路15号)一楼大厅集中签到。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体检当日集中报到后,考生须按体检工作人员要求主动将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交领队统一保管。在第一个体检项目开始后,有携带或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检费用250元,由考生自理,现场交体检医院。
4.考生体检前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休息和饮食,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考生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但需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在体检过程中,请各位考生要按照体检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不得擅自离队,擅自离队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检项目、标准及相关规定根据《人才引进公告》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要穿连衣裙、紧身衣裤和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避免穿有装饰物(如亮片、金属扣、珠子、水钻等)的上衣,勿戴首饰,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7.有月经期、服用药物、近期做过内痔治疗等特殊情况请受检前告知医生。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请不要接受X光检查,并在体检开始前告知医生,否则责任自负。
8.在领队确认本组人员体检项目已经全部结束,并确认所有考生均已在《体检表》上签字,告知可以解散时,考生才能凭身份证领取本人通讯工具离开。体检完毕后不得在体检场所逗留。
9.请考生密切注意荔波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0.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确保通讯畅通,如因错填联系电话、关机、呼叫转移、电话号码变更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负。
11.往届毕业生个人档案不在荔波的,在体检结束之后,须到荔波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寄到荔波县人社局档案室,考察结束时无档案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应把个人档案寄到荔波县人社局档案室。
如有异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荔波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联系,联系电话:0854-3615613。
特此公告
荔波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xlsx(点击下载)
荔波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s://www.libo.gov.cn/zw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305/t20230512_796967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