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范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无党派人士、市场主体代表、媒体工作人员、法律职业人员、行业协会代表、窗口首席代表、专家学者、退休干部、居民代表、民生监督员。
二、选聘条件
(一)特邀监督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
2.关心惠水政务服务事业发展,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参与特约监督员活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善于听取企业、群众的意见,敢于依据职责实施监督;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熟悉国家和相关政务服务改革举措,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相关业务知识储备;
4.专家学者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市场主体代表应在惠水县区域内投资兴办企业,在本行业有稳定的经营活动;
5.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基础素质和身体条件,有时间和精力参加监督检查等活动,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特邀监督员:
曾接受或者正在接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
三、主要职责
(一)围绕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研究和政务服务政策宣传解读,为企业群众在惠水县办事创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良好环境;
(二)监督和反映县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及政务服务改革措施等方面的情况;
(三)监督和反映县级各部门提供政务服务过程中事项未进驻、线上线下两张皮、作风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
(四)发挥监督检查、建言献策、桥梁纽带等作用,收集、反馈社会各界对惠水县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损害“贵人服务”政务服务品牌的问题线索;
(五)收集、反馈县级各部门落实政务服务改革任务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和工作特色亮点,宣传、推广政务服务的创新举措、优秀案例及工作成效;
(六)参加或列席惠水县政务服务有关会议和活动,协助开展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听取和了解监督工作的安排部署与有关情况的通报;
(七)承担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专题调研、专项检查等与政务服务相关的其他事宜。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3年5月18日至6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末和节假日电话联系报名登记)。惠水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受理科,联系人:胡克敏;电话:6283196。
五、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可委托他人报名。提交《惠水县政务服务特邀监督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各一份。
六、选聘程序
(一)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受理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特邀监督员拟选聘人员名单;
(二)将拟选聘人员名单报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会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三)将拟任人选通过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特邀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四)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向当选的特邀监督员颁发证书,并抄送特邀监督员所在单位备案。
七、聘任期限
(一)特邀监督员聘任期限:
特约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2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审查通过并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次。对聘任期满后未续聘的,特约监督员资格自动撤销。
(二)特约监督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予以解聘:
1.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
2.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特约监督员的;
3.本人申请辞任特约监督员的;
4.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特约监督员职责义务的;
5.有其他不宜继续担任特约监督员情形的。
八、工作方式
(一)特约监督员义务参与惠水县政务服务改革监督工作,不领取薪酬补贴。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为特邀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和帮助。
(二)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特邀监督员工作建议,研究讨论惠水县政务服务有关工作。
(三)特邀监督员可通过书面、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向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情况。
(四)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台账,及时处理或转办特邀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特邀监督员。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17日
附件:惠水县政务服务特约监督员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305/t20230518_79788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