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铜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石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招聘分局办证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3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石阡户籍,在公共就业服务办理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了就业困难认定的下列人员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5.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
6.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
7.孤儿毕业生;
8.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应用,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及协调办事能力,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过违法违纪行为的;
2.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4.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
5.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安置的;
6.其它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石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局组织人事股办公室)(石阡县汤山街道万寿社区花桥路185号)。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2.持《就失业登记证》原件,交《就失业登记证》的第2、3、6、7页复印件各1份;3.持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4.交石阡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5.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内容见面试方案。
(六)公示: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入职:公示无异议的,石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五、聘用待遇
(一)薪酬待遇:月工资不低于黔人社发〔2022〕31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00%发放,其中60%部份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40%部份由单位承担。
(二)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石阡县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补帐号中扣除代缴。
六、聘用管理
(一)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原则上聘用期限为一年,如合同期满考核优秀的可以续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三年。聘用期间,日常管理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聘用人员如果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报名咨询电话:0856-7943108
附件:石阡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石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
(信息来源:http://www.shiqian.gov.cn/zwgk/zfxxgkzl/fdzdgknr/rsxx/202306/t20230602_800091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