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
在面试合格考生中(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招募资格),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60% +面试成绩×40%)按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日期:2023年7月9日(星期日)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7月9日上午7:40前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地点由工作人员提前一天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如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体检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各参加体检人员提前一天到达凯里市,体检当天上午7:40未按时到达体检地点的视为放弃体检。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380元,由考生自理。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3届毕业生可免收体检费,脱贫人口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相关证明等材料;城乡低保家庭需提供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的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请于2023年6月27日17:00前提交到黔东南州就业局创业就业服务科审核,逾期未提交视为不属于脱贫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2023届毕业生自行承担体检费用。
提交证明材料地址:凯里市韶山南路58号嘉瑞广场5号楼三楼(州就业局创业就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855-8234360。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近期应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2天请不要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等,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二)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
(三)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其他
请参加体检的各位考生出行、返程期间注意安全。
附件1黔东南州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rsj.qdn.gov.cn/zwgk/zfxxgk/fdzdgknr/gsgg/202306/t20230620_803954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