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
根据《招聘简章》规定,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笔试成绩、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面试后总成绩高的考生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详见附件。
二、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简章》规定,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在体检开展前不能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对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教师岗位的2023届毕业生,取消其体检及后续环节资格。
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宜
如对总成绩排名及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有异议,请在2023年6月15日17:00前向贵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体检工作拟于近期进行,请相关考生提前作好准备。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由县招聘工作组办公室另行通告。
联系电话:0854-5233021(工作时间)
附件:总成绩排名及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pdf(点击下载)
贵定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
2023年6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www.guiding.gov.cn/xwdt/tzgg/202306/t20230612_80172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