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6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县医院院区医技楼五楼大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依据笔试环节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按各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陆“智考中国”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victory/application/index(建议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结束前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招聘备案编制领导小组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公告。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小于招聘计划数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对象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对象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无法联系导致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其后果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提交书面声明给复审单位;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审核单位将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记录备查。
(四)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资格复审对象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招聘简章》及职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职位条件的证明、证件:
1.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证明需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属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签署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承诺(附件4);
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不能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的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
4.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在照片背面规范写好姓名及报考岗位名称);
5.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定向招聘长顺户籍(生源)的职位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长顺户籍的须提供长顺县教育局出具的长顺县生源地证明材料。
7.定向招聘“村医”和“订单定向免费医学专科生”的岗位,需由所在卫生院出具工作满2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卫健局公章。
8.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9.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有关事宜
(一)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公告,请提前作好面试准备。
(二)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招聘备案编制领导小组发布的各项信息都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sx.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原则上本人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受委托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附件5)(原件)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名信息表》《诚信报考承诺书》《2023届毕业生承诺书》)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四)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进入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4-6821374(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854-6923803(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
附件1: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附件2: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点击下载)
附件4:2023届毕业生承诺书(示例).doc(点击下载)
附件5:委托书(示例).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www.gzcsx.gov.cn/xwdt/tzgg/202306/t20230625_80493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