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根据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2〕32号)《关于申请增加见习生岗位的复函》(遵新社函复〔2023〕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35岁以下(含35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3.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未受到过党纪处分;
5.工作认真细致,服务意识强,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应聘岗位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至7月5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开投大厦555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3)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原件,交复印件;
(5)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
4.本次招考不收报名费。
5.录用后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二)资格审核
报名时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登记报名。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始终,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招聘对象确定及面试
聘用对象按岗位数大于等于1:1的比例确定,采取公平竞争的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聘用对象。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经报名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且未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确定聘用名单后,聘用对象自行体检。体检按规定需在指定的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提交体检报告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我区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面试测评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聘用管理
(一)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原则上聘用期限为一年,如合同期满考核优秀的可以续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三年。聘用期间,日常管理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聘用人员如果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薪资待遇
按照新蒲新区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待遇对待,缴纳社会保险。工作不满一年,自动辞职或被单位解聘者,不纳入年终考核。
八、未尽事宜由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7695247
附件: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7日
(信息来源:http://www.xinpu.gov.cn/zwgk/xxgkml/jcgk/rsxx/202306/t20230627_80544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