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民生监督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共事务中心协理员、天保护林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惠水县断杉镇专职民生监督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共事务中心协理员、天保护林员各1名,共4名。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共事务中心协理员
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购买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行合同一年一签制,累计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用人单位每年按规定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
(二)专职民生监督员
以惠水县纪委县监委规定的临聘待遇为准。
(三)天保护林员
以县林业局规定的天保护林员待遇为准。
四.报名条件
(一)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共事务中心协理员
性别:不限;年龄:18周岁-55岁;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残疾人可放宽至初中文化;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胜任办公室日常工作,能长期在断杉镇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5.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6.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家庭失业人员;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专职民生监督员
1.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男生、中共党员、有驾照者优先;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6)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专心从事应聘岗位工作。
2.不予聘用的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所需资格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天保护林员
1.选聘条件:
(1)限断杉镇本地户籍,年龄22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学历大专以上;
(2)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值守工作;
(3)责任心强,工作认真;
(4)能使用QQ和微信开展工作,能运用护林APP软件开展巡林巡护工作。
2.不予聘用的情形:
天保护林员不得与其他种类护林员、公益性岗位人员重复,不得是外出务工人员、家有财政供养人员、一二级残疾人员和其他不能胜任天保护林员工作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日前。
六、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电话报名及现场报名进行,面试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录取。
(一)电话报名方式
报名电话:0854-6454341,联系人:危光苇
(二)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断杉镇人民政府207办公室(党政办)
七、报名所需资料
(一)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共事务中心协理员: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二)专职民生监督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学位)证、荣誉证及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备注:以上相关材料各一份扫描件。请将以上材料打包发送邮箱:1971679483@qq.com(投递邮件时请将邮件命名为应聘者姓名)。
(三)天保护林员: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八、录取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
(二)面试结束后,每个岗位录取面试最高分。
九、签订合同
对面试合格拟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后签订聘用合同。
断杉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附件: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306/t20230628_805650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