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工作内容
此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工作地点为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9楼),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档案、红十字会相关业务以及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面向全县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就业困难认证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三)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五)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六)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七)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九)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地扶贫搬迁户。
三、聘用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月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
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不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四、招聘体检等相关工作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由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审核
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审,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核合格后,按照1:1的比率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
经招聘、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研究同意后,将拟聘人员聘用至相应公益性岗位,并签订聘用协议(1年1签)。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等
1.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综合办公室。
3.联系电话:0851-36220288。
4.报名时提交材料: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A.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B.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C.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5.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6.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电话通知。
7.体检及录用:面试通过后的应聘者,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组织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在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公示栏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补充公告并负责解释。
镇宁自治县红十字会
2023年7月3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zn.gov.cn/xwzx/tzgg_40284/202307/t20230703_80653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