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有关部门(县监察、人社部门)反映,以便在有效期内核实处理。
二、体检对象
根据《黔东南各县(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先进行面试的考生为笔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①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②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三、体检时间:体检定于2023年7月11日和7月12日两天进行。7月11日体检的考生,7月10日报到(时间:下午14:00-17:30);7月12日体检的考生,7月11日报到(时间:下午14:00-17:30)。
报到地点: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试中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费用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收取,费用300元,请各位考生准备好体检费用。
请各位入围体检考生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四、注意事项
1.体检由榕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在体检过程中,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监督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监督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体检医院商榕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rongjiang.gov.cn/)”上发布的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 0855-3921422(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5—6622031(榕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附件:《榕江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榕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信息来源:https://www.rongjiang.gov.cn/xwzx_5903512/gsgg_5903517/202307/t20230706_807032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