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 示 期:2023年7月14-7月17日。
2.举报电话:0855-6221835(黎平县纪委监委)
0855-6223326(黎平县招考办公室)
补检、复检结果为“合格”的考生在公示后3天内将个人档案(含党员档案)提至黎平县招考办(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9办公室)(注:学籍档案存放在黎平县就业局的考生档案由黎平县招考办统一提取,此类考生无需提档案)
附件:黔东南州黎平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生补检复检结果公示表.pdf(点击下载)
黎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www.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307/t20230714_80948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