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聘学历、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8月15日及以前出生);
4、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需求计划表;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至2023年8月15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3年8月14日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医妇幼集团医院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及面谈
1、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2、经审查符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进行,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进入体检环节。
3、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招满为止(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办理报名面谈手续)。
4、面谈时间:待通知。
5、现场报名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医妇幼集团医院人事科(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街道碧玉社区)。
6、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rsk@qxgqfybjy.cn。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现场报名:携带《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医妇幼集团医院2023年第六批自主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一份,并在“报考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如学校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1份;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须将《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医妇幼集团医院2023年第七批自主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一份,并在“报考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如学校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资格证》等对应职位所需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包后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rsk@qxgqfybjy.cn,联系人,孔老师0857-8310242。到医院面谈时,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原件进行审核。
(四)体检
面谈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按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经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小组统一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审定通过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医妇幼集团医院公示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3、按《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医妇幼集团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实施方案》执行,具体待遇面谈,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310242(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医妇幼集团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7-8231959(毕节市七星关区卫健局人事股) 0857-8309040(毕节市七星关区卫健局机关纪委)
附件1(2).docx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报考条件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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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
本科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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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工作人员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 |
/ |
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 |
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以上可放宽至大专,大专专业为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 |
|
五官科工作人员 |
2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 |
/ |
临床医学 |
耳鼻咽喉科学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以上可放宽至大专,大专专业为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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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附件2(2).doc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AepWTTbTW40ya38e0CM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