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有效改善医院人才队伍结构,为医院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7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2023年第十批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2023年第十批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8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七)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八)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3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截至2023年8月29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六)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七)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八)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九)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3年8月25日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微信订阅号及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栏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9日-2023年8月31日(08:3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小会议室(百里杜鹃大道166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三)报名所需材料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2023年第十批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除“报考人员签名”处需用黑色签字笔亲笔签名外,其余信息均为打印体)、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学校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1份;如《资格证》尚未发放的,需提供通过成绩单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1份;以及对应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
面试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具体实施。
面试时间:2023年9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
面试集中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医技楼六楼大会议室(百里杜鹃大道166号)
满足报考岗位所需要求的报名人员均纳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满分100分。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需求数的,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参加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面试间。考生根据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等额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由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经入职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由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微信订阅号及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取消聘用。
(三)待遇
根据不同岗位,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此次招聘工作在公开、平等原则下进行,坚持按程序操作,实行回避制度,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在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7-8321958(七星关区人民医院党政办公室)
监督电话:
0857-8309040(毕节市七星关区卫健局机关纪委)
0857-8231959(毕节市七星关区卫健局人事股)
附件:
1、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2023年第十批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
2、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2023年第十批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点击下载)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
2023年8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ycG2xlBlAVBBsbwSqN7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