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社区工作者选聘实施方案,按照各选聘岗位计划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完成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项公告
(一)体检时间:2023年9月3日(星期天)。
(二)体检培训及填写体检表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2日(星期六)下午16:00集中统一培训和填表。
2.地点: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1.2023年9月2日请按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指定的会议室集中开培训会、填写体检表(自带黑色水性笔一支)。
2.自备体检费300元(需缴纳现金,于体检培训会结束后交工作人员代收,体检当天统一交体检医院)。
3.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由黎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员带队前往具有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未持所需证件的,不得参加体检。
4.带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不限底色,用于张贴体检表)。
5.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务必认真查阅本公告,牢记体检培训及体检具体时间,不允许代开培训会、代填表,未按时到现场参加培训会及体检的,一律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随行至体检医院。
(五)有关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的食物,不要饮用酒类及其它含酒精的饮料,以保证血液化验的准确性。
2.体检前1日22:00后禁食、禁水。请考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检查,建议考生自带早餐,做完部分需空腹检查项目(采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
4.为方便进行体检,应当衣着宽松,勿戴首饰。女性建议不要穿着连体裤、连衣裙、高跟鞋参加体检。
5.有正处于月经期、长期服用药物、近期做过内痔治疗等特殊情况的考生,请受检前告知医生。已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勿做X光检查,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6.考生须配合医务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论及聘用。
7.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既往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8.体检由黎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9.入围体检的考生请注意,因我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时间安排紧,任务重,请各位考生在参加体检前,先查清本人学籍档案现保存何处,体检培训会时将发放提档函给各考生,体检结束公示为“合格”的考生在公示后5日内将个人档案提至黎平县人社局(注:学籍档案存放在黎平县就业局的考生档案由黎平县人社局统一提取,此类考生无需领取提档案)。
三、本次体检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监督电话:0855-6221835(黎平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855-6223326(黎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黎平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入围体检人员名单.pdf(点击下载)
黎平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信息来源:http://www.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308/t20230831_821491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