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范围
行业协会商会代表、企业代表,社会律师、媒体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计师及公检法司法律专家等。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良好的诚信品质、责任意识、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善于发现问题,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为人正直、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工作认真负责。
(五)年龄在25周岁以上、5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参加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能够胜任监督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开展营商环境调研、明察暗访等工作,涉及单位应积极配合,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二)对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进行复查,涉及单位应积极配合。
(三)直接向县招商营商办反映问题。
(四)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监督。
(五)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及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并及时向县招商营商办反馈。
(六)反映企业和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七)积极宣传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措施。
(八)承担县招商营商办赋予的其他营商环境监督任务。
(九)适时参加县招商营商办组织召开的座谈会,总结工作,探讨问题。
(十)每年向县招商营商办提交优化营商环境建议书。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被监督单位拉关系、做交易,不得向被监督单位、监督对象提任何个人要求。
(二)坚守廉洁自律底线,不得接受被监督单位赠送的礼物,不得参加被监督单位和监督对象以各种借口安排的娱乐和观光休闲等活动。
(三)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
(四)不得从事任何损害赫章县公信力和形象的活动。
(五)未经县产业大招商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以义务监督员身份发表言论、出版著作或者参加有关社会活动。
五、聘用期限
义务监督员实行两年任期制,自发布聘任决定之日起开始履行职责。义务监督员在任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聘任期满后自动解聘。聘任期满后无违法违规行为且能够继续胜任监督员工作的,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可予以续聘。聘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六、选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申请方式采取个人书面申请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报名需填写赫章县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电子版照片底板,自发布公告起10个工作日内到县产业大招商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赫章县投资促进局)报名。
联系人:甘德兵 15885885923,谢光亮 13638190028
电子邮箱:gzhzstj@163.com。
(二)组织审核。县产业大招商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通过咨询、谈话了解、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审查,研究决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三)颁发证书。对公示无异议者,颁发聘用证书。
赫章县产业大招商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hezhang.gov.cn/xwzx/bmdt/202309/t20230915_82411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