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要求及条件详见附件1《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合同制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专业技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记录,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资标准: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三)报名地点: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杉木湖校区行政楼B区413办公室。
(四)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联系电话:0854-8308053。
四、测评
结合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采取适当方式对报名通过人员进行岗位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及其他履职能力方面的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测评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报名通过人员随时关注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发布的公告、公示,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体检
体检依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理。对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出具日起3日内本人可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管理形式
(一)公示
经测评、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合同签订
01岗位拟聘用人员与黔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派遣合同、02岗位拟聘用人员与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本公告由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职位一览表 | |||||||
岗位编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截止2023年10月7日前) | 其他要求 | 备注 |
01 | 实验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 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类专业 | 35周岁(含)以下 | ||
02 | 专武干事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0周岁(含)以下 | 退役军人、中共党员 |
附件2: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0月7日
(信息来源:https://qnmc.cn/p1/5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