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79号)《安顺市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20〕65号)《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区人社发〔2020〕60号)文件要求,西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西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公益性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后出生),未就业的大专以上西秀区户籍的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毕业院校助学贷款中心证明或助学贷款合同);
(二)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户籍地乡、镇扶贫站证明材料);
(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低保证);
(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户籍地村、居委会失业一年以上证明)。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2.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31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西秀区行政中心8栋9楼(80916)区民宗局办公室;
3.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西秀区2023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满足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二寸照片2张。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本招聘公告同步挂网西秀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ixiu.gov.cn),报名表可在网站进行下载或到西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领取。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23年11月1日上午9点;
2.面试地点:安顺市西秀区民宗局会议室。
(三)体检及公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6日)
1.经面试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到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办理《就业创业证》。
2.拟聘用的人选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经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决定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11月7日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11月8日组织聘用人员上岗。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为1890元/月,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补助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五、聘用管理
1.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每年一签,一式3份,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为3年,严格执行三年到期退出机制。三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服从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未尽事宜由安顺市西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吕国超
联系电话:0851-33222681 13765393070
西秀区2023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xixiu.gov.cn/zfbm_5648643/mzj_5648784/zcwj_5648788/202310/t20231025_828534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