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满足企业市场化人才储备需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储备、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盘州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盘州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5.在各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到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576219688@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线上报名后,公司将在24小时之内以邮件或者电话等方式反馈报名资料审查是否合格。
3.报名所需资料:
(1)《盘州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提供电子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无电子证书的须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
(5)其他与所报名岗位相关的证书资料等。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电子版。
(7)报考承诺书(附件3)打印后签字、按手印,再扫描(原件需留存,拟录用环节须上交纸质版承诺书)。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凡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将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在招聘工作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所应聘职位要求或相关证书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三)面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参加面试或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2.面试由盘州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成立面试工作组,主要负责面试评分相关工作。面试工作组成员由盘州市各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员与公司内部抽调人员共同组成,原则上外部邀请人员占比不低于2/3,内部抽调人员占比不高于1/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结合参与面试者实际综合表现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应聘人员未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应聘人员视力、心率、血压等项目的检查,在体检时采取当场复查的方式,对事后应聘人员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不能当场复查的,须在结论出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体检、复查的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的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公示和聘用
1.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确定是否列为拟聘用人员。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薪酬待遇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福利待遇:按照规定相应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工会相关福利。
六、有关说明
(一)盘州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联系电话:0858—8137956(盘州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
(三)监督电话:0858—8137951(盘州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应聘人员应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盘州市人民政府网保持持续关注。
(六)本简章由盘州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盘州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点击下载)
2.盘州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点击下载)
3.报考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www.panzhou.gov.cn/jjpz/tzgg/202310/t20231031_82897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