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聘用对象
考核聘用对象为根据《黔西南州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简章》规定考试通过的拟招聘人员,签订《黔西南州2021年事业单位聘用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协议书》按规定参军入伍,服役期满退役后按协议书相关要求到晴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退役士兵。
二、考核聘用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采取选岗、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核聘用工作顺利进行,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2023年退役选岗考核聘用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牵头组织实施。
四、量化评分及选岗
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符合条件退役士兵报到情况及用编请示报县委编办,县委编办根据情况等额确定用人单位及岗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武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对象进行量化评分和选岗。
(一)量化评分。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人武部根据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2023年退役选岗聘用的工作提示》,参照《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3〕14号)规定,按照审核、本人签字、公示工作程序,对考核对象服现役表现进行量化评分。
(二)选岗。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考核对象进行选岗。选岗以黔西南州晴隆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笔试成绩为基础,结合考核对象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
五、考察
选岗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拟招聘人员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查阅个人人事档案,确认其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3.服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4.拒不服从选岗安排又对选岗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5.服役期间因公致伤、致残、致病,被纳入国家供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提交考察材料的;
8.干部人事档案不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公示和聘用备案
(一)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凡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再约定试用期,其在军队服现役期限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纪律监督
考核聘用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需严格按照《考核聘用方案》规定、条件进行考察,严禁擅自放宽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考核聘用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业务咨询电话:0859—782104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纪律监督电话:0859—7612055(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2023年退役选岗量化考核综合评分表(点击下载)
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ql.gov.cn/zwgk/xxgkml/jcxxgk/rsxx/klxx/202311/t20231110_83063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