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人选
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下:
职位名称及代码 |
入围体检综合 成绩分数线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信息中心 (101) |
75.67 |
曾立柱 |
52000100118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 税务局信息中心 (201) |
76.53 |
刘永杰 |
52000102426 |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301) |
78.17 |
兰黎 |
52000103110 |
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 信息中心 (401) |
73.63 |
戴文经 |
52000202207 |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税收宣传中心) (501) |
76.87 |
许学良 |
52000205501 |
汪敏 |
52000204608 |
||
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信息中心 (601) |
76.73 |
张娇娇 |
52000304224 |
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税收宣传中心) (701) |
76.83 |
杨舒颖 |
52000401215 |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801) |
76.17 |
李东骏 |
52000404027 |
谭礼鹏 |
52000404415 |
二、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统一组织。
(一)体检时间与地点
体检集合时间:2023年11月27日早晨7:00。
体检集合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门前广场(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集合后统一出发前往体检机构。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11月27日早晨7:00准时到达省税务局门前广场集中。7:10前仍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录用资格。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提供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二)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录用资格。
(三)体检前8—12小时内请不要进食,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禁酒,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近视的考生务必佩戴合适自身的镜框眼镜。
(四)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附件:体检温馨提示
一、请所有进入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面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于11月27日早上7:00到达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门前广场(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统一乘车,请考生提前10分钟到达。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持良好心态,注意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勿自行吃药。尽量禁食牛奶、豆制品、饮料、糖类等食品,勿抽烟饮酒,体检前一定要保证8-12小时的空腹,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三、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贵重饰品和隐形眼镜。
四、有近视者,体检时务必佩戴合适自身的镜框眼镜。
五、体检当天禁食早餐,在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餐。
六、心电图和血压测量时应避免精神紧张,保持心情稳定。
七、慢性病史者及时向医生提供既往病史、手术史等,如正在服用某些药物也应及时告之体检医生,便于分析体检资料作出结论。
八、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小便,女性例假期间,也需留取小便,妇科检查时请告知医生以及体检现场的工作人员。
九、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受检者,请先告知体检医生,勿做胸部X 光。
十、体检结束时,请注意检查体检项目有无遗漏,如全部完成,请到指定地点填写完善《体检表》信息后交工作人员。
十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3年11月25日
(信息来源:https://guizhou.chinatax.gov.cn/xwzx/zxfb/202311/t20231125_83143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