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
详见附件《毕节市乌蒙云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1日。如对拟入围体检人员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11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毕节市乌蒙云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反映。反映地点:毕节建投汇金中心4楼(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街道洪山路5号),联系电话:0857—8221080。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1.考生本人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
2.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时参加体检。如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等原因,未能在体检当日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生自体检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咨询电话:0857-8221080
附件:毕节市乌蒙云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毕节市乌蒙云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7日
(信息来源:https://www.bijie.gov.cn/xxfb/tzgg/rszp/202312/t20231207_83319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