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结合当前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实际,本次面向县内安置点搬迁劳动力中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44名(名额数附后),采取聘用制,主要用于协助安置点社区(村)管理服务相关工作。由县内各安置点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石阡县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对应的搬迁点户籍性质,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了就业困难认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优先: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孤儿毕业生以及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毕业生;
4.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身体健康,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应用,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及协调办事能力,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三)年龄要求:男性18-57周岁之间,女性18-47之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过违法违纪行为的;
2.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4.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
5.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安置的;
6.其它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县内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人社中心或移民工作站。
(三)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交复印件(第2.3.6.7页)各1份;(3)毕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1份;(4)石阡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1份;(5)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资格审查及面试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2024年1月25日合格人员由安置点乡镇(街道)对所属安置点辖区内搬迁劳动力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进行面试确定,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面试结束后,由安置点乡镇(街道)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就业局和县生态移民局,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工作日。
(六)入职
公示无异议的,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五、待遇
(一)薪酬待遇
月工资不低于黔人社发〔2022〕31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00%发放,其中60%部分从人社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40%部分由县生态移民局承担。
(二)社会保险
单位部分由石阡县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本人岗位补贴中扣除代缴。
六、聘用管理
(一)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原则上聘用期限为一年,如合同期满考核优秀的可以续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三年。聘用期间,日常管理按照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聘用人员如果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报名咨询电话:0856-7622208
附件1:2024年石阡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内安置点城镇公益性岗位名额分配表
附件2:石阡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石阡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www.shiqian.gov.cn/zfbm/rlzyhshbzj/zfxxgk/fdzdgknr_5672412/jycycv2/202401/t20240122_836012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