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新蒲新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由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实施,采取现场复审方式进行。
(一)复审时间: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至5月29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复审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卫生健康局(新龙大道)610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28954994。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详见附件《新蒲新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一)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二)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登记表2份(需手写签名,在编人员需填写所在单位意见及盖章);
(三)报考具备医师资格证的岗位,须提供医师资格证;报考具备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岗位,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
(四)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上的要求提供。
四、工作要求
(一)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轮。递补人员需在接到电话通知2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并在12小时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如因个人原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资格。
(二)区卫生健康局将主动与资格复审考生联系,资格复审对象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资格复审对象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更改电话号码等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区卫生健康局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的书面声明。
(三)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复审考生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复审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五、其他事宜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xinpu.gov.cn/和“健康新蒲”微信公众号公布,由考生自行浏览查询,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区组织人事部、区纪检监察工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51-27907406;0851-28954994
监督电话:0851-27695034(区组织人事部)
0851-28919740(区纪检监察工委)
附件:新蒲新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xinpu.gov.cn/zwgk/xxgkml/jcgk/rsxx/202405/t20240527_84691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