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条件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就业困难认证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5.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6.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8.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地扶贫搬迁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有无故拖欠金融机构贷款且被法院强制执行等失信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工作待遇
按照相关规定,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面试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14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便民利民服务中心4楼426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5.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电话通知。
(二)录用
面试通过后的应聘者,自行到二级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合格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名单在镇宁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公告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1年1签)。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镇宁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
六、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0851-36222371;联系人:欧阳鑫星
附件:公益性岗位公开报名登记表.doc(点击下载)
镇宁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24年6月7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zn.gov.cn/gk/zdlyxx/wgjy/zpxx/202406/t20240607_84853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