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评对象
具体测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测评方式
结构化面试。
三、测评时间及地点
测评时间:2024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测评地点:荔波县第二小学。
四、相关事宜
(一)测评考生需于2024年6月27日-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期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4张,到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三楼304党政办公室(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环城西路6号)领取测评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测评,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委托他人代领,视同本人领取。(注:委托他人代领测评准考证的,被委托者须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代领)
(二)参加测评考生须于2024年6月29日上午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测评准考证》开始签到进入候考室,至测评日上午8:30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评,同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测评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70分,测评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测评结束,每个岗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和选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出现测评成绩并列的,当日立即再次组织测评,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最后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测评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或未参加本次测评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纪律监督
测评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六、其他要求
荔波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各项信息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网址:https://www.libo.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考生本人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同时,本次选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854-3610109
附件:附件1 荔波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测评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附件2 荔波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测评准考证领取委托书.docx(点击下载)
荔波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libo.gov.cn/xwdt/tzgg/202406/t20240624_849058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