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各引才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二会议室
2.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中共盘州市委党校(职位:教师)、盘州市新型工业化发展中心(职位:盘州市新型工业化发展中心工作员)、盘州市第三中学(职位:初中语文教师)、盘州市第三小学(职位:小学体育教师)和盘州市第十三小学(职位:小学信息技术教师)五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其他不需进行笔试的岗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3.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社保卡)、引进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3张近期免冠一寸照(不限底色)。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现场资格复审时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认定合格证明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至引才单位审查,逾期未提供的,取消引进资格。
4.引才单位职责
引才单位严格对照引进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等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在《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如因引才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引才单位承担。
5.考生职责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通讯不畅、联系方式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6.资格复审结果报送
资格复审结束后,各引才单位须于2024年6月28日17:30前将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资格审查表》报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1.面试对象
面试人员为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不纳入引进范围。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领取面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领取地址: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二会议室
面试准考证待考生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发放,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社保卡)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
5.有关事宜
面试考生面试当日7:30起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社保卡)进入考点并进入指定候考室。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8: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考生务必在面试前熟悉考点位置,了解乘车路线及时间,安排好食宿,注意面试时间,提前做好准备。由于面试时间会持续到当天下午,请考生在考前自行准备好饮水和中餐,考生的中餐及食品安全由考生自行负责。请面试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须知》,因考生没有阅读掌握而影响面试的,责任自负。
6.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公布
(1)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引进职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引进人员。同一职位拟引进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由面试考官组组织加试,面试分数高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
(2)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按面试成绩根据引进职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引进人员。同一职位拟引进人员面试分数出现末位并列的,由面试考官组组织加试,面试分数高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排名将于2024年7月1日公布于“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请考生自行查看。如因未查看相关通知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体检
1.体检时间:2024年7月2日
2.体检对象
根据引进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24年7月1日公布于“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请考生自行查看。如因未查看相关通知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有关要求
(1)请进入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7:30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社保卡)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集中。体检人员需携带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费用400元整(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扫码缴纳,付款时备注姓名、性别、年龄,需开发票的请于体检完后到体检医院开具)。
(2)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体检人员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
(3)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体检,体检人员所持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4)未按时参加体检和未按医院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递补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可递补2次。
(5)体检人员未认真阅读体检通知及附件,所带来的后果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
1.考察对象:盘州市事业单位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引进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等并进入体检等环节的应聘人员。考察人员名单于2024年7月1日公布于“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请考生自行查看。如因未查看相关通知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时间:2024年7月2日至7月20日
3.考察地点:各引才单位根据考察需要自行确定
4.考察对象需提交的资料:
(1)个人档案。因特殊原因在政审考察过程中不能提供档案的,本人需写出书面请示,由考察单位派出考察工作组前往档案所在地进行实地查阅,若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档案或不参加政审考察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工作要求
(1)考察单位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工作组由本单位两名以上党员组成,工作组成员应当政治可靠、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熟悉人事考察工作,善于识别人才。
(2)考察工作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2、撰写考察材料;
3、汇报考察结果,并提出考察意见;
4、处理考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3)考察内容及标准:
1、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4)考察方法
考察工作按照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定性评价、量性分析,保证考察的全面性、公正性;可采取个别座谈、倾听周围同志意见、查阅档案的方法进行。考察组要对考察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撰写结论性的考察材料,同时填写《盘州市人才引进考察登记表》,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察定性意见(建议聘用或建议不予聘用)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递补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可递补2次。
各引才单位务必于2024年7月22日前将考察材料、《盘州市人才引进考察登记表》报送到市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其他事项
1.现场资格复审结果、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将在考察工作完成后及时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2.考察期间,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考生请于2024年7月2日至7月5日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三楼306室)领取提档函。如因考生通信联络不畅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考察的,其行为将记录在相关人事考试诚信档案中,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咨询电话:0858-3635541)
附件:1.盘州市事业单位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引进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面试须知
3.体检须知
(信息来源:https://www.panzhou.gov.cn/zfbm/srlzyhshbzj_5644323/gzdt_5644328/202406/t20240625_84908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