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从2015年3月25日起至3月27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署实名向平塘县招聘办和平塘县纪委监察局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54-7228186
监督电话:0854-7231930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人员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5年3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7:30
报到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一张(背面标注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报到(不能委托他人代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时间:2015年3月31日上午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准时于2015年3月31日上午8:00前到达县人力资源市场集中,做好体检前准备工作,未按时到达集中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相关事宜
1.体检前要进行抽签,考生须如实填写《体检表》相关内容,贴照片。请记住,体检表封面以及其他需受检者填写姓名(签名)的,待体检结束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统一填写。
2.考生若最近一周内服药,请在《体检表》中的备注栏内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体检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当天须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为能真实反映考生的身体状况,请各位考生体检前一天晚上10:00后不要进食,并注意休息,不得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待采血、B超检查结束后再吃东西。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到正常聘用。
5.体检费自理,由体检单位收取。体检医师对难以确诊的疾病,可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附加检查项目建议,由县招聘办和县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后确定。费用按附加检查收费标准相应增加,考生自负。
6.女性体检者勿穿裙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查;怀孕或者可能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进行抽签编号,体检过程中只报抽签号,不报姓名,填写体检表只填抽签号,不填姓名,违者按违规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8.考生在体检期间必须关闭通信工具,体检过程必须在指定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行,不得随意走动。
9.体检结束后请保持电话通畅,近期内尽量避免外出远门,对体检合格的近期进行考核,如联系电话有变动,请及时与县招聘办取得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10.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平塘县招聘办
2015年3月25日